2013年第三批甲供物资第十包二次
2013年第三批甲供物资第十包二次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第三批甲供物资采购
第十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新建神华准池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8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第三批甲供物资采购
2.2招标编号:CSIE********
神华准池铁路是大准铁路和朔黄铁路的连接线,线路位于内蒙古中部及山西北部,基本呈南北走向。线路北起大准铁路外西沟站,南至朔黄铁路神池南站,自外西沟东沿浑河河谷至杀虎口,向东南沿沧河河谷经右玉、高家堡后折向西南方向绕避平鲁地区煤矿采空区,于平鲁县城西侧上跨朔准线后向南穿越山脉后往西南方向,从神池南站西侧引入朔黄铁路。新建线路全长179.862公里,高家堡至董半川支线15.5公里。本线附近既有大准铁路、神朔铁路、北同蒲铁路、朔黄铁路、包神铁路等为本线建设用物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4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具体规格、数量及相关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并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允许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包件相关要求: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供货业绩中“同等规模”,是指重载电气化铁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九包、第十一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已截止,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第十包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8日至 2013年8月15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房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所投物资(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持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授权函格式见附件2。
4.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3年8月1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三、九包每套1000元,其余各包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购买。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郑重说明:凡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先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办理方式详见神华招标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9月2日7时30分-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日9:00时,届时将按包件的顺序进行开标唱标。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9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朔州市振华东街46号华源国际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郭素洁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房间
邮编:100007
联系人:朱红杰、何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huhongjie@shenhua.cc
公告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4966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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