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透水砖、仿花岗岩压条、排水沟篦子、铸铁井盖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透水砖、仿花岗岩压条、排水沟篦子、铸铁井盖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透水砖、仿花岗岩压条、排水沟篦子、铸铁井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穗南发改委【2018】329号审批建设,项目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透水砖、仿花岗岩压条、排水沟篦子、铸铁井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1-141。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2招标内容附表一、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3.1透水砖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满足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投标人,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5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1.6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3.1.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1.8高强度透水砖生产厂家限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发部的《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一批)》中的透水路面砖的技术信息咨询单位。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2仿花岗岩压条 3.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满足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投标人,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3.2.3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2.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5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6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3.2.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3铸铁井盖 3.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 2019年至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检测要求。 3.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4履约信用要求:同时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1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1.2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6月 24日18:00至2021年 7月 2日 18:00 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1-141-TSZ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ZTSDSC-2021-141-YT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ZTSDSC-2021-141-ZTJG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不予以退标书费。 4.1.3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ZTSDSC-2021-141-TSZ/YT/ ZTJG 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6月24日18时00至2021年 7月 2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1.4响应: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陆”——点击“最新公告”——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响应”——填写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响应”。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编: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刘博(项目) 电话:152*****955(****-********) 182*****799 电子邮箱:********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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