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招标编号:DLDS2013-NC029】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根据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采购办的网上电子批复湖采购函[2013]J66号和采购方式,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DLDS2013-NC029
2、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青山湖区大院视频监控设备 | 1 | 套 | ¥ 4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标准:
(1)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硬盘录像机”、“红外枪机”、“红外半球机”“红外变速球”(产品需要统一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单位在购买或查阅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单位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硬盘录像机”、“红外枪机”、“红外半球机”“红外变速球”(产品需要统一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8月30日上午08:30~09:30 (北京时间)送至开标地点,逾期到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2058号青山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届时请参加的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详细地址: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大厦三楼313室。)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