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自贡站物资(安防设备)采购
公告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自贡市东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自贡分所拟对“高铁自贡站物资(安防设备)采购”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自贡市东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铁自贡站物资(安防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方式:网络竞价(反向报价)
(五)项目概况:根据高铁自贡站配套设施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物业服务安防设备采购。。
(六)资金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26507.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伍佰元零柒元整)。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警用器材、安防器材、消防器材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四)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五)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四、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完成(供货)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4日内。
五、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1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成交。竞价幅度为0.02万元/次及0.02万元的整数倍/次。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自贡分所组织竞价,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反向报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自贡分所在2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公告征集供应商。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1万元。
(二)交易保证金均须在公告期限内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633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余额在收到采购方和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所5个工作日内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明确表示放弃供应资格或拒绝签署采购成交文件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 意向供应商违反其在参与竞买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3.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4.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15.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五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若保证金有余额,将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八、付款方式及验收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全部货物付50%,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5个工作日内付剩余50%尾款。
2.验收标准:交货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行业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供应商应将所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合格证等资料交付给采购方;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方,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5.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九、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按照国家《新三包法》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采购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形式,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装饰、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一、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贡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800元。此费用在供应商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余额在收到采购方和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络竞价。首期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3 日-2021年6月29日,若首期公告期间内未征集到规定数额的意向供应商,后续周期报名时间按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顺延,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各意向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网(new.swue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左上角进行注册报名(原第四产权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777号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