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居住区-徐戈庄、小石头安置所需可视对讲系统、厨卫洁具、单元门、分户门(防盗门)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居住区-徐戈庄、小石头安置所需可视对讲系统、厨卫洁具、单元门、分户门(防盗门)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青岛宏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居住区-徐戈庄、小石头安置项目所需可视对讲系统、厨卫洁具、单元门、分户门(防盗门)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
2、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居住区-徐戈庄、小石头安置项目所需可视对讲系统、厨卫洁具、单元门、分户门(防盗门)
3、项目内容
第一包:可视对讲系统
第二包:厨卫洁具
第三包:不锈钢单元门
第四包:分户门(防盗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4.1.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2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4.2.1第一包:可视对讲系统
4.2.1.1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的楼宇对讲(可视)系统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原件)。
4.2.1.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可视对讲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单位,相关服务不得外包(开标时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在青岛市辖区内须具有生产厂家设立或认可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交厂家证明资料原件。
4.2.2第二包:厨卫洁具
4.2.2.1投标人须为厨卫洁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工业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检验报告,相关产品须具有《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开标时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备案证原件;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仅需出具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2.2.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厨卫洁具的供货单位,相关服务不得外包(开标时须承诺)。投标产品在青岛市辖区内须具有生产厂家设立或认可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交厂家证明资料原件。
4.2.3第三包:不锈钢单元门
4.2.3.1投标人须为不锈钢单元门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不锈钢单元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2.3.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单元门的供货及安装单位,相关服务不得外包(开标时须承诺)。投标产品在青岛市辖区内须具有生产厂家设立或认可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出具厂家证明资料原件。
4.2.4 第四包:分户门(防盗门)
4.2.4.1投标人须为分户门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2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发放的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不锈钢单元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2.4.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分户门(防盗门)的供货及安装单位,相关服务不得外包(开标时须承诺)。投标产品在青岛市辖区内须具有生产厂家设立或认可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出具厂家证明资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年8月9日起至2013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复印件1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8月21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13年8月29日14时30分。
9、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8月29日13:45-14:30
地点:青岛经济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青岛宏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胜鹏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E-mail:zb_sunrui@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0153
联 系 人:孙睿(132*****688)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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