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16: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6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 ***-********转806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1-158-221B
项目名称: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更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当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当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16:00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2466) 账号:****************0260。
2、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 元整。
(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5日 14: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转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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