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第二顺位抵押采矿权的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第二顺位抵押采矿权的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第二顺位抵押

采矿权的公告

根据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探矿权采矿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国土资矿字〔2015〕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就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矿权人)第二次将采矿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西信用社(以下简称抵押权人)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的采矿权名称“定安县富文镇定井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类采矿权”,位于定安县富文镇坡寨辖区定井岭,其采矿权许可证号为:C********181*****146990,采矿权权属无争议。2020年1月6日该采矿权加上该公司位于定安县富文镇坡寨至龙门路南侧的16497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在建工程建筑物面积11672平方米(琼(2020)定安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90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真编号:定地字第***************号)曾提供抵押担保,以第一顺位抵押给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00元),抵押期限为36个月(自2021年1月6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止)。

二、?本次抵押情况

本次抵押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的抵押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同意采矿权人名下的“定安县富文镇定井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类采矿权”(证号为:C********181*****146990)作为第二顺位抵押贷款的告知书。2020年6月16日,经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海口联社城西社/行2021年抵字第001号)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海口联社城西社/行2021年固贷字第001号),确定抵押物贷款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小写:*******.00元),抵押期限为24个月(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三、有关说明

(一)抵押关系解除后,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解除之日起7日内联合来函告知我局。

(二)抵押合同中认定的采矿权抵押金额为双方当事人认可,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

(三)采矿权人在抵押期间申请转让或再次抵押时,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四)采矿权人应依法开采,如在抵押期间发生违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置(包括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的处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五)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如实提供抵押材料,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纠纷,依法由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承担责任。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4日


标签: 采矿权 抵押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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