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产业链孵化中心EPC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鲲鹏产业链孵化中心EPC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鲲鹏产业链孵化中心EPC装修工程已由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兰高新创置投纪[2021]18号批准,建设资金拟从彭家坪基地项目部孵化账户资金支出,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彭家坪留创园7#楼2~3层。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鲲鹏产业链孵化中心EPC装修工程,包含设计、施工、家具设备采购。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2.1.3投资总额:约330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 年7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7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8月9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鲲鹏产业链孵化中心EPC装修工程,包含设计、施工、家具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月至今)须具有民用建筑工程同类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均可)(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其他:3.4.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
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
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各
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
3.4.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企业注册;
3.4.3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4.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5 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
不能为同一人);
3.4.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4.7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8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9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 年 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同类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均可)(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10 省外企业按甘建设【2016】5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1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6月 24日8 时30 分至2021年 7月 8日18 时00 分(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 3001号专家公寓楼21楼2116室
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资格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携带原件现场查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 月 9 日14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 3001号专家公寓楼21楼21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大厦A座1306室 |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 |
邮 编:730050 | 邮 编:730070 |
联 系 人:杨明川 | 联 系 人:蒋成洋 |
电 话:13919451566 | 电 话:15293165473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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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 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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