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垃圾清运车(3方)、小型消杀车、厢式货车、挂桶垃圾车(5吨)、厨余车(5吨)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垃圾清运车(3方)、小型消杀车、厢式货车、挂桶垃圾车(5吨)、厨余车(5吨)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垃圾清运车(3方)、小型消杀车、厢式货车、挂桶垃圾车(5吨)、厨余车(5吨)车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4日23: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
预算金额¥2170.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訾王贝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米东区集镇街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垃圾清运车(3方)、小型消杀车、厢式货车、挂桶垃圾车(5吨)、厨余车(5吨)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1771号-001-00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垃圾清运车(3方)、小型消杀车、厢式货车、挂桶垃圾车(5吨)、厨余车(5吨)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垃圾清运车(3方)10辆; 2、小型消杀车5辆; 3、厢式货车5辆; 4、挂桶垃圾车(5吨)15辆; 5、厨余车(5吨)15辆; 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垃圾清运车(3方)10辆;28万元/辆

2、小型消杀车5辆;25.04万元/辆

3、厢式货车5辆;14万元/辆

4、挂桶垃圾车(5吨)15辆;57万元/辆

5、厨余车(5吨)15辆;56万元/辆

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7月31日前供货完成80%,2021年08月05日前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明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监理、检测、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方式: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售价(元):200,现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商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商资格要求1-5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米东区集镇街15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訾王贝

电 话:****-*******


标签: 车辆采购 挂桶垃圾车 厢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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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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