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1〕31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1〕310号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在辖区内物业项目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对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的排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用火用电、巡查检查等管控措施。对违反规定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积极进行劝阻,并配合牵头部门组织清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二是加强对小区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的排查整治。对于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及时报告并配合牵头部门清理整治。
二、强化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进行不定期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安全。
二是配合开展安全隐患定期专项排查和整治。对于排查发现的水电设施、管道燃气、瓶装气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及时报牵头部门予以整治。
三是配合开展小区病媒生物防制及违规广告清理。严格控制病媒生物疫情蔓延危害,配合牵头部门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配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结合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微信业主群、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配合牵头部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燃气使用、物业消防等安全基础知识,及时配合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二是加强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小区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请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牵头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并于6月29日前将本辖区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汇总报送我局邮箱:nnszfjwyk@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1﹞11号)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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