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经营租赁服务项目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经营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经营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1-XJX33-FW05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及范围:

在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站点,供应并负责安装柴油尾气净化液一体机,调试合格后甲方通过租赁方式运营,租赁期5年,期满后设备资产归甲方所有。

范围:全疆12个地市公司拟租赁设备数量共计71台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具体租赁数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2招标内容: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服务,提供3m3储存罐及加注一体化设备,包括:储存罐、加注枪及输液软管、流量测量变换器及过滤器、拉断阀和切断阀、小票打印机、读卡器、显示屏、语音装置、紧急停止装置、机内泵、管道、液位系统、加热系统、配电系统、底座等,设备具备自助、非自助、脱机工作模式,支持PC服务器、POS系统、BOS系统。负责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租赁期内售后服务等工作。

2.3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4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五年止。

2.6 服务地点:全疆12个地市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允许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相关资证。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型式评价报告;涉及设备施工安装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工程施工方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提供的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系统必须能与加管系统2.0实现软件接口匹配(需提供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测试报告)。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不接受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有合同违约行为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供货商。

3.7.上一年度(2020年度)供应商评价为D级的,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不得进行项目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4日18:00至2021年06月2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均不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交纳标书费时,必须在交款凭据“用途”一栏内备注内容:“ZY20-XJX33-FW059-00赵云霞”。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标书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开票联系人:马纯梅;联系电话:****-*******

备注: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1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册部分。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于2021年07月13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行号:********0019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171*****0010,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7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转账)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包,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企业需同步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5.3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1-07-13 09:00:00(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7.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8.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招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中亚南路326号钻探大楼招标中心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 赵云霞 章桂梅

电 话: 0991 -******* *******

电子邮件: ********3@qq.com

9.其它

9.1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平台)

9.2办理U-Key的信息: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盖章)

2021年06月23日

标签: 租赁服务 经营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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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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