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培育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培育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培育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卫市第四中学
行政区域中卫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5日11: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6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嘉丽
项目联系电话18152409127
采购单位中卫市第四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北街0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7061262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52409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0508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1第26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元):262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2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中卫市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培育项目(一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0为中卫市第四中学采购智慧学习终端等软件,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2192000.00
中卫市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培育项目(二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0为中卫市第四中学采购智慧黑板等设备,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300000.00
中卫市第四中学“互联网+教育示范培育项目(三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2为中卫市第四中学采购历史移动教学设备等,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136000.00
数量合计:22预算合计:262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3提供2018年至2020年三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3.4 2020年下半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25 11:07:21 至2021-07-02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2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板已上传至系统附件,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开标现场将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6.2 现不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各项评审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的除外),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6.3 本项目系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中卫市第四中学2021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同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需求完全一致,欢迎各位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四中学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北街004号
联系方式:0955-7061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联系方式:18152409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国华
电话:0955-706126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万嘉丽
电话:1815240912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5一标段招标文件(6-24).pdf
5二标段招标文件(6-24).pdf
5三标段招标文件(6-24).pdf
14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5项目名称说明.pdf

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6-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育 示范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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