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污染物自行监测 招标公告

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污染物自行监测 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污染物自行监测项目项目编号:211GE*******
项目地址:新疆库尔勒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询比方式:公开
项目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根据新疆自治区环保技术监督要求,以及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发〔2013〕81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污染物自行监测工作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自行开展,以便环保技术监督部门以及环保相关管理部门按要求定期检查或者抽查。目前我公司污染物自行监测合同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到期,为了能够顺利衔接工作,避免产生环保风险。
公告名称: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污染物自行监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1-06-25 12:00
公告信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1#、2#机组及公用系统污染物自行监测项目标段/包编号:211GE*******/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500000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满足开启家数:3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365服务期说明: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招标/采购范围:1)包含废气在线对比监测、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监测、地下水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废水等内容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点位详见技术规范书;2)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负责现场调查、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出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可的合格、有效的自行监测报告、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巴州环保局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等有关环保部门进行污染物自行监测方面的资料报送和对接工作,保证需方污染物自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能满足环保部门的所有监测要求。
资格条件: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3.2 投标人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3.3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火电厂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火电厂环境监测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附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06-25 12: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7-02 18:30
质疑截止时间:2021-07-02 18:3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1-07-02 18: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07-02 18:30开标时间:2021-07-02 18:30
文件获取地点: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原培利联系电话:********0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污染物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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