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优化完善信息中心安全技术设施及公安四级网络扩容改造招标公告

德宏州公安局优化完善信息中心安全技术设施及公安四级网络扩容改造招标公告


德宏州公安局优化完善信息中心安全技术设施及公安四级网络扩容
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经德宏州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德宏州公安局委托,现就德宏州公安局优化完善全州信息中心运行支撑能力及安全技术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建设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DHCG(公)2013-005
2、采购项目及内容:德宏州公安局优化完善信息中心安全技术设施及公安四级网络扩容改造项目采购。分3个标段招标:
标段
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A
“边界接入平台”建设
为解决目前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出现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安信息网的边界安全,实现公安信息网与其他网络的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在省、州市两级公安信息中心建立统一的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统一身份认证,集中授权管理,规范接入方式,实现公安信息网外部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共享,为一线民警、公安驻外单位、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
B
优化完善安全技术设施
1、为实现对终端计算机涉密信息进行检查,对指定终端计算机的软/硬件信息进行检查,同时对计算机内的涉密文件进行搜索,同时能将搜索信息及时上报;能检查当前公安网计算机存在的风险以及漏洞,同时能自动调动“一机两用”终端客户端及时自动修复当前存在问题,量身定制一套满足全州公安所需的终端安全基线检查及自动修补系统;2、实现对我州公安网络中的病毒状况进行统一的病毒监测,及时汇总病毒信息,构建完备、协调、高效的预警体系,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防护措施,实时对我州网络数据流进行监测,汇总和分析有效数据,形成对网络中的病毒情况的总体报告和趋势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对我州网络中出现的病毒情况(新病毒出现,病毒大规模爆发等)进行统一的报警,并具有多种预警方式(声音提示、电子邮件等),并能够进行快速应急响应。
C
全州治安派出所核心千兆网络交换机
按照公安部落实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局域网与视频会议设备升级完善》的要求,公安基层所队网络接入交换机技术要求为:采用千兆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支持RIPv1/v2和静态路由协议,支持802.1x协议,支持SNMP网关协议,支持web管理界面,实配端口有冗余。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A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支机构。
3、链路中核心部分的设备必须是通过公安部组织测试的接入平台厂商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可信边界安全网关、安全隔离设备必须是通过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测试的接入平台安全产品入围厂商的设备。入围厂商设备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处网站(公安内网)公布的接入平台安全产品名单为准。
4、链路中数据交换系统及视频安全接入系统在公安须有成功案例(注释:①该系统须实现与云南省公安厅边界接入平台级联上报;②该系统须通过公安部测评),须提供3个或3个以上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
5、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若厂家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6、要求服务商在当地公安或附近地州公安有服务机构,有实施维护边界平台的经验;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及后继的日程业务开通服务等。
7、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的取消中标资格。
8、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二)B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支机构。
3、病毒威胁预警分析系统要求投标人在公安有成功案例,产品能与公安“一机两用”监控系统联动,阻断病毒感染终端;提供公安的案例使用证明。
4、病毒威胁预警分析系统要求所供产品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军C+级)。
5、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若厂家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6、要求投标人具有CCIE或CISSP证书。
7、提供现有的公安“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原件。
8、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的取消中标资格。
9、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C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支机构。
3、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及三年原厂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若厂家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4、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的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2 日—2013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中缅友谊馆二楼)。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外企业须提供云南分支机构以上(1)-(3)材料。
我中心只发售招标文件,不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8: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3日上午9:00时,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中缅友谊馆二楼)。
七、 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本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无须交纳任何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向德宏州民宇公证处支付1200元公证费。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30000.00元、B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C标段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按以下信息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宏州阔时路支行
户名: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5*****8493
财务室联系电话:****-*******
八、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德宏州公安局 联系人:梅先生 *******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传真)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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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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