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显示屏系统招标公告

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显示屏系统招标公告


关于郑州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显示屏系统

招标要求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用户的委托,就郑州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显示屏系统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 2013年8月13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一并提交(邮寄或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中平

电话:****-********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9日

郑州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显示屏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工程总体要求1、总体要求(1)遵循系统先进科学、技术成熟全面、方案经济实用、运行安全可行的原则;(2)具备先进的功能;(3)便于维护与管理,节省费用;(4)现代化技术与管理需要的有机结合;(5)节省投资,避免浪费,资源共享。2、基本原则1)先进性:采用国际、国内流行的先进技术,适应技术发展需求。大屏幕显示系统要采用高亮度、使用DLP先进投影技术,保证信息显示的清晰、逼真、明亮。2)成熟性:以实用为原则,采用成熟的经过工程检验的先进技术。3)适用性:注重系统功能的适用性,不片面强调系统功能的多样性,使构建的系统具有高的性价比。4)开放性: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能支持任意网络设备和任意厂商产品。5)标准化:采用标准化的设计,优先选用标准化产品。6)可扩展性:本工程应考虑到未来发展,在设计布线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充、升级能力。7)安全性及可靠性:采用严格的、安全的可靠性措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信息传递的安全及运行的可靠。整套大屏幕系统(投影机芯、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和控制软件等)均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确保整个系统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工作。8)易管理、易维护性:应充分考虑到管理维护的可视化、层次化及控制的实时性,应真正做到系统所有资源状况一目了然。能充分保证将设备故障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不影响故障设备之外的设备和系统,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3、技术标准及规范整个系统的建设要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及规范:3.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06);3.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3.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3.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3.5《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3.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3.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T/T30003-93);3.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3.9《气体灭火系统规范》(GB50263-97);3.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3.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3.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3.13《入侵报警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3.14《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3.15《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3.16《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3.17《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3.18《通用用电设备设计规范》(GB50055-93);3.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3.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2);3.2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3.23《智能建筑设计与施工系列图集》;3.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169-92);3.2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26《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上/下);3.2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87);3.2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3.2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局部修订);3.30《软件工程国家标准》(GTB856);3.31《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3.32《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图集》(99D562);3.3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3.34《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2006);3.35《薄壁镀锌钢管(JDG、KBG)敷设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604-2004);3.36《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0);3.37《电气安装工程低电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3.3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3.39《电气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3.4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4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3.42《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 (GB6830-86);3.43《通讯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3.4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3.45《用户终端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要求和试验方法》(YD/T870-906);3.46《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T/T75-94);3.47《电磁兼容性标准》(IEC 801);3.48《电气装置防护箱体标准》(IEC529);3.49《用户终端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要求和试验方法》(YD/T870-906);3.50《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89);3.51《磁带录音机测量方法》(GB2018-87);3.52《收录机相关参数和测量方法》(GB4878-85);3.53《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GB4943-95)。3.54《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03;3.55《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07。3.5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BMZ1-2000)3.57《非按触式IC卡读写标准ISO》(14443 TYPE A/B ) 3.58《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PBOC2.0)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其方案达到或优于本条件的要求。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标准、规范、图纸与本技术招标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招标人有权要求改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采取措施弥补。4、基本要求4.1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应答要求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有关章节的要求逐条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应与招标书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4.1.1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要求是否被满足(描述性要求);注意:对于需要响应的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任何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 )的响应均将被视为“不符合”、“不满足”,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废标。4.1.2简要描述如何满足该要求,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部分有详述响应描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4.1.3对于定量的技术要求,应给出投标的参数值以及与用户要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要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4.2 设备及软件技术要求4.2.1 对硬件设备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整个系统所需。如果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在投标人看来不够齐全,那么投标人应配置齐全。在签署合同直至工程结束的任何时间,发现有遗漏,则承包商必须提供,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人的要求。主要设备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非主要设备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按废标处理,但会影响投标人的评标得分,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此现象,应在合同中加以约定,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不增加费用。(3)投标人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和相关的配件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商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主要设备需出具原厂商的授权。(4)本项目的供电电源为:电压:380V/220V,三相五线制(3L+N+E)频率:50Hz电压波动:±10%频率波动: ±5%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设备必须能在上述条件工作,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保障措施。(5)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设备如需使用专用接头,插座等,全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另外,所投设备的用电保护超过一般线路保护,保护设备也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应将与此有关的费用计入设备价格费中。(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及分项细项报价,性能应答必须与报价中的详细配置一致,否则将导致废标。4.2.2 对软件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最新正式版本,提供有关软件版本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提供的所有软件从验收完毕之日始给予不低于二年免费升级服务,并作出升级策略。(3)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都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介质。(4)投标人必须对软件的技术指标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并写明所提供软件的各个模块名称。(5)投标人必须指明所有软件的价格(或使用权的价格),并给出所有软件模块的详细分项报价。如提供的某些技术资料或介质不含在基本产品中,则需另外单独列出,并含在投标总价中。4.3 本技术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提供了主要技术要求和施工要求,但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若设计图纸要求与技术文件不一致,以技术文件为准)。凡没有明确说明,但可以推断是整个系统安装和运行时不可缺少的一切配件和工作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要负责向招标人移交完整、优质的系统,并保证符合或优于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只有在得到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项目竣工移交证书,整个项目才算完成。4.4投标人中标且合同生效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与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协调责任,并与工程总包单位签订现场施工管理协议;应承担与其它承包商进行技术协调和配合。如果发生争议,应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4.5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4.6 电磁兼容(EMC&EMI)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向外幅射电磁场强度和承受外界电磁干扰的电磁兼容指标及测试方法。投标人应有系统及设备在现场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的保障措施。电磁兼容性满足IEC801-2,IEC801-3,IEC801-4。4.7 冷却、通风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解决所提供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散热问题。4.8 机房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对机房的要求必须适合国家规定的标准。4.9 工作制度:365天/24小时。4.10 管线敷设4.10.1所有管线的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4.10.2所有管线必须保证接地的电气连通性。4.10.3所有线缆应按设计图纸一次敷设到位,除非设计上的分支配线,中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接续。需要分支配线时,应在分支位置配置分线盒。所有的线缆应敷设在桥架、线槽或线管内,线缆的敷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线缆的端接应采用专门的线耳固定,不得拧绞、焊接。4.10.4敷设多条线缆的位置应用扎线带绑扎,并做出标识。扎线带应保持相应间距,线缆扎线带的绑扎不能太紧以免影响线缆的使用。所有线缆必须单独标签,线缆的两端及中途可为人接触的地方须加上标签,标签应清晰、耐用。所有电缆或其芯线均应按照交流相位、直流极性配色,配色方法应一致,便于识别。4.10.5机柜、控制台内的线缆应排列整齐,并绑扎在机柜内的布线槽内,同时做出标识。线缆的敷设不得影响机柜门的开启、关闭、设备的更换。4.10.6线缆的排列应避免交叉。线缆布放时长度应有冗余。在前端设备安装位置、设备间的铜缆的预留长度一般为1m~2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为2m~3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4.10.7除非已进入设备机柜,所有线缆必须放置于线槽、线管内,不得外露。线管的接续必须按照工艺标准视现场情况使用套丝接头、过线盒。4.11 铭牌及各类标志4.11.1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所有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技术性能参数、线缆及其连接装置的标志必须有永久、易识别特性;国产设备的铭牌及标志可以只有中文标示,进口设备的铭牌及标志除了有英文标示外,还要有中文标示。4.11.2铭牌材料必须防锈、防潮,所有铭牌上的字体、颜色与铭牌的底色必须呈鲜明的对比,保证视觉效果清晰、舒适。4.11.3标签应具有永久的防脱落、防水、防高温特性。4.11.4每根线缆必须有唯一的标签,线缆的两端及中途可为人接触的地方须加上标签。4.11.5所有的配线及跳线都应采用标签予以标识,并单独编号。4.12 接地4.12.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都能可靠接地,并负责实施。所有接地线应采用多股铜线或铜带,与机房内的接地点端接。4.12.2所有设备接地要求符合TIA/EIA-607标准。4.12.3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4.13 防雷接地及安全系统4.13.1防雷接地总体要求(1)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2)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绕度、雷击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别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3)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按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所在环境进行雷击风险平复,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按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5)本工程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6)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点应满足机械强度和电器连续性的要求。(7)本工程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8)本工程接地干线应采取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9)本工程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10)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11)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的最小间距宜符合相关规范规定。4.13.2 建筑综合布线系统防雷接地(1)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槽道或钢管敷设时,槽道或钢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在两端有良好的接地。(2)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引入建筑物时,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光缆的金属件均应良好地接地。(3)综合布线系统有源设备的正极或外壳,与配线设备的机架应绝缘,并用单独导线引至接地汇流排;与配线设备、电缆屏蔽层等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的方式。4.13.3 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接地(1)进出本工程的电视线缆,当采用带有加强钢带的光纤或采用铜缆时,应在出入口处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2)有线电视传输线路宜根据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3)本工程进出前端设备机房的信号传输线,宜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就近接至机房外的等电位连接带。(4) 系统内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m。(5) 前端机房内接地母线的路由、设计应确定规格,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地母线表面应完整,并无明显锤痕以及残余焊渣;铜带母线应光滑无毛刺。绝缘线的绝缘层不得有老化龟裂现象。接地母线应铺放在地槽和电缆走道中央,或固定在架槽的外侧。母线应平整、不歪斜、不弯曲。母线与机架或机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铜带母线在电缆走道上应采用螺丝固定。铜绞线的母线在电缆走道上应绑扎在梯铁上。4.13.4 其他系统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1)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架)等进入机房时,应作等电位连接。(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3)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应根据防护等级来选择。计算机设备的I/0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第二节技术要求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为期货大厦业务监控中心DLP大屏显示系统的软件开发、设备供货、工程中所用非标产品的设计及制造、内外部接口、管线及设备安装(含施工协调配合)、完工测试、开通、调试、联调、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并提供系统培训及使用手册。二、工程界面划分1、与装饰专业工程界面(1)凡原设计图设计已经标识的槽钢框架基础或暗埋管槽、支架、线槽等均由装饰单位完成。系统安装所需的其它明装或暗埋管槽、支架、线槽等均由投标人完成,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施工过程中,如确需要增加框架基础或预埋管子,由投标方根据经验及需要考虑,由投标人承担完成,费用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3)本工程涉及到的楼板洞和墙洞的防火枕的填充由投标人完成,费用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4)与本工程相关的桥架、管路、路由应由设计确认后,由投标人完成。(5)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符合总体的装修要求,不破坏室内美观。2、与电气安装工程界面(1)本智能化系统配电以各区域电源接入点为界,其配电箱及配电出线由投标人完成。(2)各屏体外壳的接地及防雷系统由投标人完成,费用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三、系统说明(一)系统概述在风险研究室东墙面设置 DLP显示大屏幕,屏幕宽6.2米,高2.62米,显示面积约16.24平方米。屏幕由12块(3×4)70英寸LED光源显示单元拼接合成,显示比例为16︰9 ,分辨率达到高清要求。DLP显示屏系统主要由显示单元拼接墙体、多屏处理器系统、应用管理系统软件、接口、线缆等外围设备组成。(二)系统技术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大屏幕系统品牌厂家的授权书。2、投标产品如是进口品牌需提供相应的报关资料和原产地证明。3、为避免出现兼容性和售后维护问题,DLP显示屏系统的70" DLP投影机芯、显示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大屏控制软件等部分须属于同一厂家的自主产品,且须提供同一厂家证明文件及产品彩页。4、投标产品的投影机芯和显示单元、多屏处理器应有中国CCC质量认证证书(生产厂与获得证书的制造商名称一致)、CE证书、CB证书、ROHS环保认证等证书。5、投标品牌厂商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6、投标品牌厂商须提供大屏幕制造厂商的TI授权文件,提供TI官网合作机构截图证明材料。7、投标品牌的DLP显示屏系统产品在银行、证劵、期货等金融系统内应广泛应用,自2010年1月以来应具有12个单元(或更大规模)类似设置的业绩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可提供至少2个实地案例以备考察。(三)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DLP显示屏系统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需符合如下要求: 1、显示单元的技术要求(1)70英寸16:9显示单元按照3行4列方式排列,显示单元之间拼缝≤0.5mm。(2)采用3X6点阵超高亮度LED 光源,寿命≥60000小时以上。LED光源应具有光源驱动冗余保护措施,确保光源正常稳定工作,投标人需详细阐述技术原理。 (3)以LED光源为核心的投影机,物理分辨率1920X1080,投影机芯输出亮度≥1000ANSI流明, 静态对比度≥2000:1,均匀性≥95%,须采用1 1冗余电源,电源及信号处理板具有热插拔功能。 (4)显示单元具有亮度色彩自动调整技术,支持连续不间断地自动调整对各单元的色彩和亮度参数,有效抑制各单元的亮度色彩差异,使整屏亮度色彩保持一致,投标人需详细阐述技术原理。(5)投影机芯具备完备的防尘和散热措施,机芯部分不存在任何电路裸露现象。为保障产品质量和显示效果,投影机芯及箱体必须为同一制造商产品,机芯可以单独升级,机壳屏幕不动,用户可以用较少的额外投入获得更高分辨率及亮度、色彩等其它方面的升级。(6)投影机芯密封性能良好,通过IP5X防尘密闭性测试。所投产品显示单元必须具有噪声抑制功能,距离显示单元1米处的噪声应不大于28 dB。(7)显示单元采用树脂屏幕,屏幕的水平视角不小于160度,垂直视角不小于150度,屏幕增益不小于1.8,物理拼缝小于0.5mm;屏幕必须具备宽视角、防反光、防变形、易清洁维护等性能满足环境要求。(8)整个投影屏幕应具有高分辨率、高亮度、高清晰度和对比度范围宽等特点,色彩还原真实,图像失真小,亮度均匀一致,显示清晰,单屏周边无眩光。在室内正常的办公环境下能显示清晰明亮的图形、图像效果;(9)支持多屏图像拼接,画面可整屏显示,也可分屏显示,全屏范围内显示无非线性失真效果,整个屏幕亮度均匀,全屏亮度和色彩一致性大于等于95%,无暗角或亮角等现象,画面稳定无闪烁,画面能够自由缩放、移动、漫游,不受物理拼缝的限制,组合屏图像的综合拼接间隙小于等于0.5mm;(10)显示单元具备网络控制功能,采用网络接口进行控制,可以远程及时掌控所有单元的工作状态。每个显示单元具备1路RJ45网络接口,1路RS232控制接口,以及遥控器控制(可选)。网络接口可为每个显示单元分配一个独立的IP地址,用户可使用连接在同一网络的电脑对每一个显示单元进行控制。(11)显示单元应具有自动故障诊断与报警功能,并能指示发生故障的模块,并将故障信息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的工作站(12)显示单元具备内置图象处理系统,外置图像处理器发生故障时,1路视频信号和1路RGB信号共计2路信号都可同时或不同时直通显示单元,且可进行不受限制的缩小放大、漫游、画中画、叠加等方式显示。(13)显示单元具有六轴调整技术,可方便调整维护。(14)投影机的信号直通处理部分具备应急维护设计或措施,确保后台快速恢复显示,不影响现场使用。投标人须详细说明,并提供实物照片证明。2、多屏拼接处理器的技术要求(1)多屏拼接处理器须为采用纯硬件处理技术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2)多屏拼接处理器性能稳定,无故障运转时间MTBF不小于60000小时。(3)单机箱背板信号带宽不小于275Gbps,并可通过级联对总带宽进行扩充,以保证大量高分辨率信号的实时无损显示,对各个输入信号采用纯硬件处理技术,以独享带宽方式为每个输入信号动态分配一条不小于3Gbps的信息处理通道,实现对输入信号源的实时处理功能。(4)具备整墙显示同步功能。(5)具备显示颜色一致性功能。(6)具备高速处理性能,单窗口开启速度小于15ms,运行64个窗口的开窗速度不大于1秒。(7)具备信号预览功能。(8)多屏拼接处理器的输出能力:12路数字DVI-D输出接口,输出分辨率1920X1080,频率60Hz。(9)多屏拼接处理器的DVI/VGA/RGB/YPbPr信号输入能力:具备不少于 12路输入DVI接口, 接口必须支持1080P@60Hz的数字或模拟信号,接口必须同时兼容VGA、RGB和YPbPr高清分量信号。(10)多拼接处理器的Video 信号输入能力:具备不少于6路Video输入接口。(11)多拼接处理器的IP网传输的计算机显示信号处理能力:必须具备通过LAN传输的计算机显示信号的实时传输并在多屏处理器显示能力。(12)带电热插拔和业务自动恢复功能:所有信号处理板卡要求支持热插拔,可在不关机、不断电的状态下进行更换维护,而且不影响其它板卡显示的信号窗口,在更换板卡完毕后,原板卡处理的信号窗口能自动恢复到原有的正常显示状态。(13)具备独立热插拔散热风扇,具备冗余电源,电源具备热插拔功能。(14)多屏拼接处理器需提供高分辨率桌面功能,能输出分辨率不小于7680X3240的无损、无压缩超高分辨率的图像,提供高分桌面功能的处理器模块硬件基本配置:酷睿四核CPU, ≥4G内存,≥500G 硬盘,16x DVD光驱,双千兆RJ45网口,100/1000M自适应。(15)拼接处理器必须具有优秀的扩展性,可根据用户使用要求随时接入以下种类信号,具备相应输入接口,并提供相应接口照片。如:Dual Link DVI双链路DVI信号,Display Port信号,DVI数字或模拟信号,HDMI信号,CVBS信号,SDI(标清、高清、3G),YPbPr高清分量(分辨率1920X1080),VGA信号(分辨率1920X1080),RGB信号(分辨率1920X1080)3、控制软件的功能要求(1)大屏幕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成熟度高、运行稳定,具备著作权证书。(2)通过大屏幕控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拼墙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投影机进行开、关、重启操作。(3)提供简单的操作界面控制大屏幕投影系统,可通过投影墙应用管理系统软件的控制,调节大屏幕系统参数、功能调用,实现网络化多用户操作,并可通过控制计算机或与控制计算机联网的工作站进行本地或远程遥控。值班员只需在综合控制台前通过显示系统的一台控制计算机的一个控制界面上完成整个大屏幕的显示操作,可设置各种显示模式和调节参数;(4)控制软件具备多种系统环境版本,可通过浏览器对大屏幕进行管理;用户可以通过平板电脑(移动终端系统兼容Android、iOS、windows等)实现对大屏幕的无线控制功能,实现开关机及模式调用等功能。(5)可为大屏幕控制系统提供模式和预案的管理。(6)具备网络信号抓屏显示功能:可任意显示网络连接的任意计算机的网络显示信号,要求一般工作桌面网络抓屏显示刷新速度不低于20帧/秒,具备网络显示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7)高分辨率桌面网络传输功能:可在用户多个Windows工作站上同时形成多个7680X3240分辨率的显示平台,数据的处理由工作站承担,不占用多屏处理器系统的资源,此平台的分辨率不受工作站显卡输出和显示器分辨率限制,并可通过网络抓屏将多个平台显示内容完全显示在大屏幕上,刷新速度不低于15帧/秒;(投标人需详细描述其实现技术及原理)4、移动终端管理功能(1)实现对大屏幕的无线控制功能,实现大屏幕系统的开关机、预案设计、显示模式切换及任意信号窗口的开关、移动、缩放和整墙漫游等功能;可将显示内容通过无线方式同步到大屏幕上显示。(2)硬件配置:终端操作系统不限,处理器≥1GHz; 系统内存≥1GB,存储容量≥32GB;具备不低于9.7寸高分辨率屏幕;支持WIFI无线上网;能处理1080P信号。屏幕支持手写多点触控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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