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需求公示

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需求公示

( 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治安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前提。自2017年起,深圳市连续三年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累积了丰富的总体规划评估经验。2019年,深圳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城市之一,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为全国推进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提供了深圳经验。2020年,作为现行国审城市,深圳也按照部里工作部署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逐步探索出新形势新要求下的规划实施、城市体检评估新路径,为下一阶段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夯实了基础。


(1)规划实施评估是落实规划实施监管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由此可见,规划实施评估成为保障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必选动作。


(2)规划实施评估是检验城市运行体征的重要抓手


深圳已步入深度城市化阶段,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需要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不同空间尺度(市、区、重点区域)针对城市整体状况、专项领域、重点领域等方面,开展监测、分析、评估、反馈和校正,从而保证城市健康发展,推动各项城市发展目标有效实现。


(3)规划实施评估是辅助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路径


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可以发现规划传导、管控中的问题及不足,为下级规划提出编制、修订意见,推动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比如,规划实施评估可作为市级指导分区规划实施、把握各区(新区)发展状态的“指示器”,有利于协调各区差异化发展,确保“全市一盘棋”。再比如,针对法定图则开展评估跟踪,及时分析土地利用、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等规划动态情况,进而支撑法定图则优化调整计划制定。由此,通过规划实施评估、预警,为规划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完善规划提供指导。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1 内容如下 1.0 *******.0

具体技术要求

需求内容


1、 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中标价格包含企业利润、税额、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3)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中的某项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而导致不能正常履约或可能影响项目质量,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有权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进行废标处理。


2、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四期支付合同款。


首期款:自双方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内,提交项目技术方案后,中标人提出首期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10%的项目进度款;


二期款:中标方撰写评估报告并上报自然资源部后,中标人提出二期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20%的项目进度款;


三期款:完成中期成果后,中标方提交初步成果后,经招标人相关处室审议同意,中标人提出三期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50%的项目进度款;


尾款: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后,中标人提出尾款申请,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一次性付清余款。


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4、 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 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中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具体技术要求


6、 服务总体要求


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定期评估,落实国家“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城市空间发展态势,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指导规划动态调整,并为相关政策制订提供参考,为城市健康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7、 工作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厅[2019]38号)


(3)《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8、 工作内容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对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及数据,按照功能定位、规模结构、底线约束、空间布局、城市治理、支撑系统等六个维度,开展规划实施成效及问题分析。基于分析结果,从规划实施机制、配套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上报国家的评估报告。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城市体检


围绕城市社会经济、自然本底、人口情况、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城市建设等领域,建立深圳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采用统计、调查、大数据等多源数据和动态监测成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以及城市运行情况监测评估,诊断“城市病”的病灶、病情、病因,从规划、政策、计划、行动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城市健康运行,实现国土空间可持续开发利用。


(3)城市重点专项空间评估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分析城市重点专项空间现状特征及问题,跟踪其年度进展,提出相应的建议。


(4)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分析


在《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技术指引(初稿)》支持下,基于“管什么、批什么,批什么、编什么,编什么、传导什么”的要求,考察“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传导情况,检视传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划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修正建议。


(5)法定图则规划监测评估


针对全市域范围内已编法定图则覆盖区域(包括已批个案调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区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开展法定规划一张图整体情况分析,汇总年度新批法定图则、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城市更新规划、土地整备规划等法定规划,形成法定规划一张图进行数据统计,对整体用地结构、功能结构等进行分析;②结合历年数据开展法定图则规划修改趋势分析;③开展年度分项数据汇总及评估,分析年度编制特征、问题以及趋势,评估各类法定规划的编制方向与城市发展等契合度,提出需警惕的问题及规划编制建议。


(6)城市规划建设重点任务实施监测评估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任务要求,聚焦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建设,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年度进展,对照完成时限要求,制定重点任务完成清单,为考核监督重点任务实施提供依据。


(7)城市规划建设社情民意调查评价


秉持 “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面向市民持续开展对规划实施和城市规划建设情况满意度的跟踪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城市安全性、生活便利性、自然环境宜人性、人文环境舒适性、出行便捷性和开放创新性等方面。


(8)指标模型设计开发


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规划实施评估等相应指标模型设计开发,研究中涉及到的指标、模型的运行程序及源代码,比如绿色发展评估模型、区域联系强度模型等,开发设计后统一纳入系统。


9、 提交成果


本项目主要成果包括:


(1)研究报告(7个)


报告一:《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报告二:《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城市体检报告》


报告三:《2021年深圳市城市重点专项空间评估报告》


报告四:《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分析报告》


报告五:《2021年深圳市法定图则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报告六:《2021年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清单》


报告七:《2021年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社情民意调查评价报告》


(2)指标模型设计开发(1项)


10、 人员要求


本课题要求技术团队熟悉当前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政策,主持或参与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具备深圳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定图则和专项规划等规划实施评估方面的丰富经验,熟悉深圳市规划国土信息化系统建设。为保证与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研究内容的一致性和相关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该项目的复杂性、专业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采购。


本课题要求项目组成员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教授级高工不少于1位,高级研究人员不少于4位,中级研究人员不少于8位。专业涵盖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等。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2、 项目采购范围


(1)服务名称


《2021年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2)服务地点


深圳市


3、项目进度安排


根据部省部署及本市相关工作要求,该项工作于2021年底启动,预计于2022年完成,自合同签订后启动,周期12个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前期准备阶段(3个月)


组织成立课题组,开展座谈,对接课题需求,掌握评估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制定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案。


开展市外调研,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先进做法。


(2)课题研究阶段(5个月)


在课题需求研判及调研基础上,构建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模型体系,开展权重赋值、指标数值获取、模型开发建设等工作,梳理形成各项评估报告,适时上报自然资源部。


课题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并汇报。


(3) 完善上报阶段(4个月)


结合反馈意见予以修订,报局业务会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归档。


4、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作为项目进度款;中标方提交初步成果后,经招标人相关处室同意,支付20%的款项;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后,经招标人相关处室同意,支付50%的款项;中标方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支付20%的款项。


5、成果验收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中标单位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6、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项目成果,确保项目实施。


7、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3)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4)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8、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5)安排人员明细清单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做无效文件处理。


评标信息

其他

附件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空间规划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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