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2银涂线及支线建设工程BT招标公告

X202银涂线及支线建设工程BT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金湖县X202银涂线及支线建设工程BT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X202银涂线及支线建设工程BT项目
⑵工程地点:金湖经济开发新区
⑶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施工,含绿化、亮化(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⑷工程规模:约14223万元
⑸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⑹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⑺ 估算价:约14223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金2600万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法人营业执照”位置);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位置)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2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企业财务状况表”中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位置);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类)”位置)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简历表”中的“建造师证书”)
(六)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位置)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位置)
(八)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投标建造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申请人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申请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需要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如申请人工期内提前竣工的,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九)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实提供投标人及建造师查询记录,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位置)
(十)被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建造师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近一年内的)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相应位置。)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2、信誉保证金: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150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开标前携带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原件供现场查验,否则不予认可,地址:金湖县建设路1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返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规定退回保证金的50%,另50%自动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退回给乙方,不计息。
3、建设费用的支付: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审计后最终确认工程款(审计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50%,第15个月付审计后最终确认工程款的30%,第24个月付审计后最终确认工程款的20%。若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比例付款,甲方将根据延付的比例及拖延的时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支付乙方利息。
五、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与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含手续费),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详见“淮招管[2012]20号”)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668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八、2012年9月1日起,资格预审、投标现场审查、或资格后审以及现场评标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审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十、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 8月10日至2013年 8月14日。
十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人:伏工
联系电话 :****-********
十三、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922
招 标 代 理 人:(公章)
2013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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