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基础工程设计(第二批)四、五、七、八、九标段招标公

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基础工程设计(第二批)四、五、七、八、九标段招标公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第二批)四、五、七、八、九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1〕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第二批)四、五、七、八、九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港工业区。

2.3建设规模:新建生产装置13套,包括120万吨/年乙烯装置、50万吨/年HDPE装置、30万吨/年LLDPE装置、20万吨/年LAO(α-烯烃)装置、10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装置、10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装置、35万吨/年PP装置、13万吨/年丙烯腈装置、30万吨/年ABS装置、15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3/4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和3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以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和辅助设施。

2.4建设投资:总概算核定为*******万元。

四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820万元(不含增值税);

五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40万元(不含增值税);

七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66万元(不含增值税);

八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540万元(不含增值税);

九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56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713天。

2.6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分为两批次招标,第一批为一、二、三、六标段,第二批为四、五、七、八、九、十、十一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设计(不含HAZOP分析报告、SIL定级报告和SIL验证)、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工程数字化、部分制桩图、后续详细设计提供技术支持等。

各标段工作范围:

四标段: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合资公司办公楼和中控室、原料及产品罐区(包含酸碱储罐、丙烯腈罐组)3个主项及其它内容的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五标段:汽车装卸站、检维修及储存库、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库、固废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油气回收设施、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池8个主项及其它内容的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七标段:第一消防水泵站、第二消防水泵站、生产及生活给水加压泵站、消防站(含气防站)4个主项及其它内容的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八标段:第一循环水场、第二循环水场、更衣室、冷冻站、综合服务楼、餐厅、厂前区变电所、厂际管道(厂内部分)8个主项及其它内容的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九标段:空压站1个主项及其它内容的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本批次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四标段: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压力容器 A1 );

五标段: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七标段、八标段: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九标段: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3));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

①四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②五标段、八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③七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④九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各标段分别具有以下业绩:

①四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②五标段、八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③七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④九标段: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4主要专业(结构、工艺、设备、给水排水、电气、仪表)负责人(各1名)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公用工程或配套辅助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5日17时00分至2021年6月30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不分标段)。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

电子邮箱:doujh.ys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基础工程 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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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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