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山东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 ||
行政区域 | 枣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16:0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宸铭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 | 1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018-2020年连续三年处于盈利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4)申请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项目规模不小于4万吨/日污水厂建设运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合同中申请人的工作内容包含项目的建设、运营。(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6)申请人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16718.910000 |
标签: 扩建 二期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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