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营山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5日16:0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6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兴旺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137*****32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盛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先生 0817--8546789
附件:
附件1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附件2招标技术参数.docx

项目概况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建设目标

(1)功能设计要求

市院统筹设计方案,分别设计新闻宣传专栏、检察职能专栏、三大中心服务专栏,检察职能功能设计满足“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的内容规范,同时扩充检察院对外的公共服务内容及特色地区性服务内容。

(2)平台设计要求

掌上检察院服务平台能够通过 PC端进行业务内容的处理反馈,群众也能够通过手机端接收和申请、沟通检察院业务内容,同时平台支持对业务内容的调整及定制化升级。

本次项目规划旨在更好的扩充与群众之间沟通渠道,便利群众反馈信息、线索收集等。信息传递及时并能够实施有效跟踪。

(3)数据管理要求

数据存储直接租用国有一流云服务器,全市统一数据池,各基层检察院数据独立处理后汇总至数据池中进行汇总。接口参数及后台数据格式统一,能够支持数据统一管理。

二、功能模块设计

序号

功能分类

功能模块

参数及规格

备注

1

启动页

启动页 (1 形象展示)

单位形象展示

2

启动页 (2 院内简介)

院内简介

3

定位

位置选择

4

掌上检察

(新闻类)

检察新闻

各种新闻分类展示

5

刑事检察

6

民事检察

7

行政检察

8

公益诉讼

9

未成年人检察

10

控告检察

11

申诉检察

12

检务督察

13

刑事执行检察

14

国家赔偿

15

司法救助

16

法律服务中心

法律常识

基础法律常识

17

智慧问答

虚拟智能法律咨询服务机器人

18

人工解答

人工专家咨询渠道

19

经典集锦

经典案例

20

检企服务中心

法规政策

企业服务相关法律政策

21

服务需求

需求申请

22

联动助企

检企联动

23

服务效能

企业服务办法动态

24

公共关系中心

检察要闻

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多种类型打造专业宣传渠道

25

检察故事

26

检察剧场

27

检察开放

28

检察职能

刑事检察

按照检察职能划分,内设业务介绍、申诉表单,可以同时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提交反馈,扫黑除恶按照要求归类至刑事检察分类,不同的检察业务提交监督信息不同,按照

29

民事检察

30

行政检察

31

公益诉讼

32

未成年人检察

33

控告检察

要求部分可以匿名,部分必须实名。

34

申诉检察

35

检务督察

36

刑事执行检察

37

国家赔偿

38

司法救助

39

个人中心

案件进度查询

对自己相关的案件、反馈的进度查询

40

用户操作手册

指导操作手册

41

意见反馈

对软件 bug、优化意见提交渠道

42

软件版本说明

对版本、补丁、升级的说明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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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兴旺街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7*****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盛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0817--854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

 

标签: 竞争性谈判 服务平台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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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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