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陇镇陂头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占陇镇陂头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普宁市占陇镇陂头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占陇镇陂头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 [2012]49 号文),招标人占陇镇陂头 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占陇镇陂头村;( 2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投资 227.57 万元;( 3 )建设内容为铺设供水管网、配水管网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4 )计划工期: 90 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工商年检合格。( 2 )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师临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则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 )外来施工企业备案手续;( 8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按顺序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齐原件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核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8 月 16-22 日上午 9:30-11:00 ,下午 14:30-16:00 ,到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办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1000 元,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陂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林鑫 联系人:徐云云
联系电话: 133*****333 联系电话: 1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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