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19号楼单元203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腾青竞磋(货物)2021-004
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1600
最高限价(元):681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16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1+N智能体检采集终端系统2套、家庭医生随访包32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19号楼单元2032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19号楼单元203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19号楼单元203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卫生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腾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1号8号楼1单元11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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