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段小批量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电务段小批量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南宁电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电务段小批量物资采购。2.项目内容: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无碱玻璃纤维布 | EW40 0.04900 | 米 | 2 |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2 | 长方型抹子 | 250100 | 把 | 20 | 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3 | 异形滚轮塞尺 | A22010不锈钢2mm-3mm-1mm | 把 | 10 | 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2.供应商、供应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3.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四、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五、技术要求:满足车间现场使用要求
六、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技术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产品不得存在危及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问题。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应持续提供产品维修服务。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标准的设备及配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由卖方全部负责。因属设计缺陷需升级改造时,投标人免费提供改造所需的材料及配件。4.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七、验收要求:
1.交验时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及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相关标准;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物资均按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装卸,并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破损、防腐蚀等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3.物资的包装应附有详细的产品装箱单、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国家、铁路总公司或相关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具备的内容。八、使用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车间现场实际需要;交货地点:见表中的交货地点。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3.售后服务要求:若发生现场无法处理的设备故障,投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九、价格要求:
1.报价包含税金、运杂费、检测费、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2.报价方式按不含税价提报。十、相关采购资料获取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报名及报价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南宁电务段小批量物资采购第二次询价报名表
采购编号:南电段(2021)0603-1号报名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联系邮箱 | 备注 | |
十一、报价资料的提交:
本次询价采购资料于报名后立即发放。询价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日18:00前(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2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视为无效。本次询价成交结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日期: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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