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标公告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
2.2招标编号:ZYZB(K)-[2013]-0604号
2.3投资额:约3330万元
2.4建设地点: 开封市杞县葛岗楚寨境内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3.2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3.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4、报名须知
4.1 请于2013年8月12日至 2013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三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500元/套。
4.5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4.6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7*****001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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