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区级]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流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官山水系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部,在南海区涉及丹灶、西樵两镇,总面积约183km?,其中丹灶镇境内面积82.22km?(另有三水区境内汇水面积8.94km?流入丹灶镇),西樵镇境内面积100.78km?。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水污染处理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水动力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提升工程、智慧水管理工程六大项,具体包括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蓄池工程、河涌整治工程、泵站工程、水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提升工程、智慧水管理工程等子项工程。项目概算约47.93亿元,其中概算建安费约35.05亿元(不含智慧水务工程)。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本次工程检测服务招标价约为2999.60万元。
2.3 服务期限:
从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项目周期结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检测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水质考核检测服务。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在工程建设和验收期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验,涉及水利、市政、环保等专业的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底泥、管道施工质量、水质等。
检测服务包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水质检测及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等,工程实体检测为对比检测、平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如下:
2.4.1水利部分检测包含但不限于:
(1)对比检测:原材料、土工试验、混凝土、砂浆、砌墙砖、混凝土空心砌块。
(2)专项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管道功能性试验、管道CCTV检测及管道水压试验、水力机械、电力设备、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铸锻、焊接、材料质量、水泵等设备性能检测、量测。
(3)平行检测:根据本项目工程师编制的且招标人确认的平行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2.4.2市政部分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管道地基承载力、压实度实验、钢管检测、道路(弯沉、厚度、摩擦系数)、给排水管道功能性实验(含闭水实验、CCTV)、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
2.4.3水质检测及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包含但不限于:
(1)水质检测: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水温等。
(2)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底泥成分分析、含水率、直剪强度、膨胀率、自由膨胀率等。
2.4.4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做好与EPC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相关文件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标准:工程的检测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必须真实。
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检测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单位:
a.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类别包括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或以上)、金属结构乙级(或以上)、机械电气乙级(或以上)、量测乙级(或以上));
b.投标人具备CMA计量认证证书;
(2)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单位:
a.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
b.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市政部分检测招标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水质检测及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资质单位:
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对象包含但不限于水质分析、水(含大气降水)和底泥(淤泥或污泥或沉积物));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符合以下要求:
4.3.1承担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类企业)。
4.3.1.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1.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2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牵头人派出):
4.4.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派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或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派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或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4.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分项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派出):
4.5.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上述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4.6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分项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承担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派出):
4.6.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6.2拟派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4.7水质检测及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分项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承担水质检测及底泥(淤泥或污泥)检测工作的单位派出):
4.7.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4.4-4.7中所列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得兼任;且4.4-4.7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不少于2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7月2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7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进行身份查验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yjx.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4重要说明: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承接本项目EPC总承包单位委托的EPC项目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11 联系方式********8">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 |
联系人:高洁、张琪 | 联系人:陈耀全 |
电子邮件:********9@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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