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采购人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黄雯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地址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8楼3号

监督电话

***-********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7月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项目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采购品目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详情见“询价函”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

/

/

41.572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

(一)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以及气瓶充装许可证。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中国·成都

二○二一年六月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采购,详见第三章。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气瓶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免费获取。

2.参与采购资格不得转让。

服务时间:

准予入场施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工作。

七、最高限价41.572万;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付款: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鼓楼南街142号2号楼803室

十二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黄雯

电话:***-********


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

1.1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1.3 本采购文件所称:

?采购单位:系指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单位:系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报价竞争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系成交的报价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4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报价活动的各项费用。

1.5本次采购项目如报价单位的报价价格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则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6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中选,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文件二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1.8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8.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年月日及“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1.8.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9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函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1.10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以下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复印件)以及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的标准有实质性响应(附件3、4、5)。

1.11服务

报价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履约验收标准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承诺、合同约定标准、参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以及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未详细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

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选取一家供应商对IG541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气瓶检验、灭火剂充装,并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

(一)项目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不仅是气体钢瓶的检测服务而应是包含气体钢瓶检测的一系列服务,即检验和恢复采购人气体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消防气瓶集中安装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1号楼负一层,专用消防气瓶间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临时替换瓶替换出需拆走检验的气体钢瓶,并保证替换后气体灭火系统运行正常。气体钢瓶分三批次拆走进行检验,原设备在运输在外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及相关场所的安全。拆卸、安装时需确保不影响环境,气瓶及其组件的维修、拆装、运输、检验(出具合法检验报告)、灭火剂充装(出具合法充装记录表)、容器阀维修、气瓶喷漆喷字、气体灭火系统的恢复安装调试后的动作试验和交接验收工作等。

本项目有IG541灭火剂钢瓶(规格90L)247只,启动氮气瓶(规格70L)1只,启动氮气瓶(规格40L)3只,启动氮气瓶(规格15L)7只,需全部拆走检验并重新充装气体。

(二)服务时间

成交供应商至准予入场施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

(三)验收及标准

1.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2.验收方式:验收时,供应商需出具气瓶检验的合法检验报告(原件),气瓶压力表的检测报告,灭火剂充装的合法充装记录表,以及气体灭火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和动作试验的报告。IG541气体灭火系统恢复安装调试并试运行20日,试运行期间无异常,即为验收合格。

四、支付

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工作,以满足工作进展需要。

项目实施各阶段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包括气瓶检验人员取得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书、充气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P1)、售后服务人员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2.按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检验报告、出具合法充装记录表。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气瓶及其组件的维修、人工、机具、拆装、运输、检验、灭火剂充装、容器阀维修、气瓶喷漆喷字、气体灭火系统的恢复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经检测后气瓶有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临时替换备用气瓶须待采购人更换新的气瓶后,方可自行拆回。

6.售后服务:气瓶检验质保期为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后3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立即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在采购人通知后的48小时内完成系统恢复工作。

注:本章节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

单位名称

二○二一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 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已了解采购文件和设计服务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价总价为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572万元)。

2.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9.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验和灭火剂充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IG541气瓶检验费

90L

247

含密封垫更换、油漆修复等。

2

启动氮气瓶检验

70L

1

含密封垫更换、油漆修复等。

3

启动氮气瓶检验

40L

3

含密封垫更换、油漆修复等。

4

启动氮气瓶检验

15L

7

含密封垫更换、油漆修复等。

5

临时替换备用瓶

86

临时替换出需检测充装的采购人气瓶,保障气瓶检测充装期间气体灭火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6

灭火剂充装

90L

247

7

启动氮气瓶充装

70L

1

8

启动氮气瓶充装

40L

3

9

启动氮气瓶充装

15L

7

报价合计:元(小写)(大写:

注: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报出清单中每一项产品的单价,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支付。上表中报价合计仅用于评审使用;

2.报价应是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单价不变,包括气瓶及其组件的维修、人工、机具、拆装、运输、检验、灭火剂充装、容器阀维修、气瓶喷漆喷字、气体灭火系统的恢复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上表中 “合价”=“数量”ד单价”;

4.上表中“报价合计”为各分项产品“合价”之和,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单位:(公章)

时间:


附件4 服务应代表格式

服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应答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服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5 商务应答表格式

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应答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6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人员持有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格式不限)

附件8 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格式不限)

附件9 其它相关材料

(格式不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灭火剂 检验 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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