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宜昌市桔乡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宜昌市桔乡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7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宜昌市桔乡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C********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1018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桔乡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4.7(万元)
6、最高限价:94.7(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新建转运能力350吨/日的中型垃圾转运站一座(包括250吨/日其他垃圾,100吨/日厨余垃圾),总用地面积8910.28平方米,新建转运车间、公共卫生间、其他附属设施以及垃圾压缩设备和除臭设备等。
(2)、处理工艺:该项目采用水平压缩转运工艺,并配套离子除臭技术结合植物液喷雾除臭和两级A/O生化工艺渗滤液处理。
(3)、采购服务范围:
①根据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对推荐方案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进行,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②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并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评审意见等工作。最终取得发改部门同意初设的批复,并承担上述过程的全部费用;
③按业主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④完成相关规范要求的高边坡、深基坑等专项设计工作;
⑤及时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⑥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等工作;
⑦为业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指导工作。
(4)、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采购人的期望目标。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取得发改部门同意初设批复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本项目的成员不少于5人,对应专业配备齐全(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造价)(提供证书及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楼
3、方式:
现场领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3、获取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方式:150*****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康
电话:150*****764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工程设计 生活垃圾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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