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劳务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劳务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劳务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2013]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援疆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劳务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址:岳普湖县东城区
2.3 建设内容: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灯、给排水、电力、热力、燃气等附属工程。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工程招标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标段: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拟定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3:00分,下午16: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同时到岳普湖县工程交易中心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在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团结路168号辰丰4楼
联系人: 杨 娜
联系电话:139*****386 ****-*******
监督单位: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