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其普老电厂改造生态农庄建设项目
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其普老电厂改造生态农庄建设项目
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其普老电厂改造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其普老电厂改造生态农庄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镇乡联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维西县维登乡人民政府,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维西县维登乡人民政府委托依法进行招标,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其普老电厂改造生态农庄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YNLY-2021-(分)07
2.3 项目建设地点:维西县维登乡。
2.4 项目总投资:5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规模:对其普老电厂废弃约 655.6 ㎡木结构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将 1#房(改造面积 165.6 ㎡)、2#房(改造面积148.4 ㎡)、3#房(改造面积 341.6 ㎡)改造为厨房、餐厅、储藏室 等,投资 40 万元;周边景观环境提升改造 1 项,投资约为 10 万元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有效;(2)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同等类似规模、类似业绩的工程,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有效证明业绩的内容、规模、项目负责人等(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合同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4)拟派技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投标至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1.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类专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有效。(2)拟派技术负责人在整个项目投标至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1.5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同等类似规模的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证明业绩的内容及规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合同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确保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
3.1.7投标企业报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递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1.8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0中标人必须按照当地纳税政策进行纳税(提供相关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2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现场确认人员身份证原件;
到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小镇1017栋1单元202室)进行现场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图纸售价1000.00元/份。此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购买。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下午16:20-16:3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3日下午16:30。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地点: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小镇1017栋1单元202室)
5.4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
注:投标文件(光盘)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5.5逾期送达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要求
7.1疫情防控期间请需到本公司现场确认及开标的各供应商必须佩戴口罩,需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人员信息登记。如出现体温高(≥37.3°C)、未佩戴口罩的、不配合信息登记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7.2在开评标时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开标结束后,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有序开展工作,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减少等待逗留时间,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7.3在开展开评标前咨询和事前沟通时,如无必要请您采用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咨询和沟通,减少人员接触。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望各供应商予以谅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维西县维登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维登乡
联 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9*****4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小镇1017栋1单元202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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