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美食城(膳食楼2楼)及学校超市合并招租公告
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美食城(膳食楼2楼)及学校超市合并招租公告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后勤保障,改善学生膳食营养结构,更好服务于全校师生,现将学校美食城(膳食楼二楼)及学校超市合并进行挂网招租,面向社会有资质的企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美食城(膳食楼二楼)及学校超市合并招租。
二、招标简介:针对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美食城(膳食楼二楼)及学校超市的招租。
三、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四、招租地点: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1、代理公司:贵州省凯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02日早12时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龙祥华府D3幢801室
4、报名费用:500元人民币。
5、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现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6、开标时间:2021年7月02日下午15:00(投标人必须14:45以前到达开标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属于自动放弃投标)
7、开标地址:盘州市第十一中乐学楼五楼会议室。
8、现场勘探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12时止,自行勘探。
9、勘探现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023
10、租赁情况:
(1)招租内容: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美食城(膳食楼二楼)及学校超市合并招租。
(2)最低限价:柒拾万元每年(700000元/年、人民币)
(3)最高限价:无
(4)合同期限(租期):5年。
(5)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中标后向招标方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中标人从事食品、百货销售运营期间,对销售的食品安全、安全事故和按时缴纳水电费等履约保证。合同期内,中标方履行好相应责任,合同期满,不计息退还。
(6)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由公司或委托代理人个人帐户先将两年租金及两年履约保证金分别交纳至如下账户,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单到盘州市第十一中学签订合同。
户名:盘州市智华中学
开户行:贵州省工商银行盘州支行
五、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1、租期:租赁期为五年。?
2、租金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两年租金,后三年按一年一支付。
六、投标方式: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一轮为书面报价并自行作出承诺,第二轮为承租方与租赁方逐一进行洽谈并报价。本着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第二轮报价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企业管理,销售百货、文体用品。不接受其他社会机构和自然人竞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要求:?
(1)餐饮企业管理百货销售经验3年以上。
(2)供应商为连锁餐饮管理,食品百货销售服务经营管理公司。
(3)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报名及投标时必须提供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交由采购代理公司保存。
八、竞价须知: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最终以第一承租人为中标方按其报价签订租赁合同,第一承租候选人若放弃承租权利,该标重新招租,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出租方承诺: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意向承租人承诺: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的相关内容,已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中标结果。第一承租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023
地址: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凯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先生?????????????????联系电话:********789
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龙祥华府D3幢801室
时间:2021年6月2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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