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无线遥测盒、无线联网监护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无线遥测盒、无线联网监护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无线遥测盒、无线联网监护仪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无线遥测盒、无线联网监护仪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6.45万元;

最高限价:6.45万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包

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

2.3万

2.3万

2包

无线遥测盒(包含单心电盒、六参数盒)

单心电0.65万六参数1.75万

单心电0.65万

六参数1.75万

3包

无线联网监护仪

1.75万

1.75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无线联网中央监护系统中央站、无线遥测盒、无线联网监护仪,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设备: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反之须提供(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2020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采购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起计算);

5、提供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南急诊楼三楼)

2、报名时间:2021年 06月29日-2021年 07月0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4、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监护仪 无线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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