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仙游县平安药店鲤南店等2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服务资格的通知
关于暂停仙游县平安药店鲤南店等2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服务资格的通知
莆医中〔2021〕104号
各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按照《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医保综〔2020〕175号)、《2021年度莆田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在开展2021年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发现仙游县平安药店鲤南店存在部分药品无明码标价和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医保基金支出大于100元的问题,信用评分共扣11分,信用等级评为C级;仙游县健康元医药有限公司仙游枫亭海安店存在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基金支出大于100元和为参保人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基金支出大于100元的问题,信用评分共扣20分,信用等级评为C级。
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信用C级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重点监控其医保服务行为,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媒体公开通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仙游县平安药店鲤南店和仙游县健康元医药有限公司仙游枫亭海安店医保定点服务资格3个月。
暂停时间自2021年6月24日起。暂停期间请有关药店按双方协议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暂停期满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恢复医保定点资格。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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