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松山湖天地环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国内邀请招标的招标方式,邀请正式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招标的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说明:
1.1项目概况: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松山湖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城,处理规模为:旱季污水量5万m3/d,高峰流量系数K=1.34,分流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为BAF(曝气生物滤池)工艺,为保证出水总氮和总磷的达标,采用在沉淀池前增设缺氧池及投加除磷剂,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工艺,并对部分构筑物进行除臭。其工艺流程构筑物主要是:粗格栅渠、进水泵站、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超细格栅、缺氧池、高效沉淀池、BAF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出水;附属构筑物主要有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储池、除臭装置等。尾水排入石龙坑水库泄洪渠。
污水处理厂位于松山湖北部工业园,总规模20万m3/d,分三期建设,一期5万m3/d,二期5万m3/d,三期10万m3/d,总占地面积约251亩。
1.2招标范围:
第一包:三叶罗茨鼓风机
第二包:紫外线消毒设备
第三包:污泥脱水机(带式或离心式)
第四包:预处理设备(包括格栅、除砂、闸门、启闭机)
第五感 第五包:阀门、潜污泵及搅拌器、滤池专用材料(滤料、滤头、曝气头、滤板等)
第六包 第六包:桁车泵吸式吸泥机
第七工队 第七包:转鼓格栅
2、潜在投标申请人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 (2)投标人必须完成过类似的项目,提供近5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三项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相关业绩的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和使用情况介绍。
(3)在专业技术、设备制造、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法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
(6)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7)设备生产商必须通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授权,能提供不超过48小时抵达现场服务的响应。
3、现请有此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通过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提交投标报名意向资料。
3.1 投标申请报名意向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同类业绩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2 投标申请报名意向资料递交时间:
2007年 7 月 16日至2007年 7 月 1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3投标申请报名意向资料递交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7号怡诚商业大厦B座五楼
联系人:闫小姐、黄小姐
4、招标人将对各潜在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申请报名意向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审的投标单位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最终确定正式投标人,并书面邀请正式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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