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中新生态城合作区2020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设备)中新生态城合作区2020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65001
设备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生态设备[2021]0601(延1)
延期原因:投标报名人数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新生态城合作区2020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行政审批局 以 津生固投发【2020】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48.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648.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生态城合作区2020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为7项,建设合作区6个住宅项目、1个公建项目的气力垃圾配套管网,包括垃圾管道、检修口、垃圾投放口、管道进气口和投放口阳光棚等,总投资额2648.1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生态城合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生态城合作区2020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为4套,包括31#住宅、41#住宅、27#住宅和50#中学共4个地块;采购内容为气力投放口36套,进气阀10套,控制箱36套,电缆约880米等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580.0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9日
2.5 交货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提供在国内已投入运行、使用稳定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至少3个,【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设备投入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有一条不满足则该项业绩无效。】,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 2021年06月2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第 3.1款规定的资格可与代理机构联系,采用网络的方式(邮箱 ruirongbm@126.com)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中津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口(生态城环卫之家)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郝轩昂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B座11 层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颖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6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郝轩昂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中津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口(生态城环卫之家)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xtjstcjsglzx@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377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垃圾 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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