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专职队伍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应急专职队伍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环境应急专职队伍建设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3·21”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1月以来,我市发生了“1.31”输油管道泄漏事故次生水库污染事件、“3.22”G4交通事故次生污染事件及“5.3”废水处理站高坠伤亡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多起。尽管上述事件均得到了较为成功的处置,但应急救援过程中却暴露出了若干问题,主要是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掌握的应急资源较为缺乏,社会应急资源(包括环境应急专家)难以及时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救援的效果,拖延了应急救援的时间。 为了保证福田辖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保障城市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决定根据区域环境安全风险控制需求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安全年”工作方案》精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环境应急专职队伍,适度贮备环境应急物资与装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辖区面临突发环境事件时服务单位能够快速启动、及时处置,在应急黄金时间内控制事态。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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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一、工作目标 顺应发展趋势,创新环境应急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环境应急专职队伍,适度贮备环境应急物资与装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辖区面临突发环境事件时服务单位能够快速启动、及时处置,在应急黄金时间内控制事态,从而降低企业和区域环境安全风险,维护公众安全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辖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 依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安全年”工作方案》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的要求,在对辖区相关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调查基础上,编制《福田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二)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及环境应急风险点排查和治理 (1)识别企业环境风险:根据企业使用及储存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风险物质,从可能泄漏物质的毒性、挥发性、可溶性、可降解性、可能遭到财产损失、环境影响范围、环境影响可恢复性等方面进行环境风险识别和评价。 (2)找出企业存在的环境应急隐患:协助企业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3)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应急隐患提出治理建议,指导企业编制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设施。 (4)整理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台账,并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5)对于尚未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进行培训辅导,督促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并对预案进行技术把关,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6)成立专职环境应急检查队伍,成员不少于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以上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派驻采购人工作人员1名,每月累计开展环境应急检查不少于50家次,春节、周末等节假日重点时期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环境风险点检查,负责开展工作必须的交通、餐饮、安全、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内容)。 (7)完成核查记录表的记录。 (8)建立核查档案,编写调研分析以及总结报告。 (9)当发现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情况时,记录环境应急隐患(拍照或者文字记录),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治理;对于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拒不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及其他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三)委托贮备环境应急物资 项目需要委托贮备的环境应急物资与装备主要包括:
(四)应急物资维护管理 上述应急物资需要设置仓库贮存,服务单位需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需要时能立即投入使用。(选址在福田辖区或距离不超过5公里处,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五)协助应急队伍组建与应急值守 鉴于环境应急处置的专业性,项目需要常备1名应急处置专家和2名训练有素的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服务单位应有其他备用应急处置人员),辖区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携带应急物资前往现场协助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协助应急值守(响应福田区发生的应急事件),通过电话接受福田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响应,到达现场并反馈相关信息。 (六)现场应急处置服务 接到关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后,应急服务单位的应急专家和专职处置人员携带相关应急物资与装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污染物监测及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事件现场产生的废物由服务单位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全年10吨以内的废物处置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10吨以上部分由我局承担。 (七)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调查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处置完成后,协助开展事件影响调查评估,分析影响程度。 (八)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协助开展两次环境应急演练,服务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环境应急演练进行策划,编制演练策划方案。 (2)编制环境应急演练脚本,为演练活动提供工作指南。 (3)选择并布置环境应急演练场地。 (4)准备环境应急演练用物资(无人机、大屏幕、观摩台、音响、易耗品和应急车辆)参与演练活动。 (5)组织实施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 (6)专家点评,同时做好应急演练总结评估。 (九)环境应急业务培训 分别组织1次辖区重点企业和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急培训,重点培训现场应急处置技术与应急工作程序。 (十)福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结合福田区特点,协助编制福田区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协助审核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企业申报的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现场核查其是否按预案内容要求进行落实。 三、提交成果 本项目核心成果包括: (1)委托储备的环境应急物资清单(含名称、数量和图片),管理情况报告。 (2)福田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环境应急演练方案、脚本和总结评估报告。 (4)环境应急培训课件。 (5)福田区年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报告。 (6)福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报告。 (7)福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每月巡查情况报告及记录表。 (8)福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及调查情况报告(含应急监测报告)。 (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情况表。 四、人员要求 (一)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经验。 (二)项目工作团队成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全职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职证明或承诺函。 | ||||||||||||||||||||||||||||||||||||||||||||||||||||||||||||||||||||||||||||||||||||||||||||||||||||||||||||||||||||||||||||||
商务需求 |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2021年8月17日起1年内。 二、付款方式 项目费用分三期支付: 首期款:签定委托合同后支付首期款,为中标金额的50%; 中期款:项目签定委托合同后3个月递交中期报告,支付剩余的20%。 尾 款:项目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和行政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30%。 三、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提供完整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通过专家评审和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的行政验收。 四、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期1 年,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 五、 其他商务要求 1. 保密义务 1.1. 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 合同的变更 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3.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3. 合同转让和分包 3.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2. 除非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4. 解决争议的方法 4.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4.2. 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5. 合同语言 5.1. 合同以及双方来住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6. 法律适用 6.1.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 7. 通知 7.1. 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7.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8. 知识产权 8.1.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9.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 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 10. 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其他事项 11.1.由中标单位安排车辆、人员开展项目工作; 11.2.服务人员需具备服务技术要求资质与能力;中标单位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选派满足项目工作要求的人员、并配套相关设施(含交通工具等)及专业检测设备等,以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3.中标单位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包括排查台帐、企业资料等); 11.4.若进度跟不上采购人的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增加人员和设备,以满足采购单位进度要求; 11.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应保持礼貌,做好工作解释工作,主动出示证件,不得与企业产生冲突。 11.6.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人事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合作期间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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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环境应急专职队伍建设采购需求.doc |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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