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 招标公告

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辽宁省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6-28 至 2021-07-05
撰写单位: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3656
项目名称:辽宁省文化馆免费开放场地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0,000.00
最高限价(元):1,2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促进省文化馆实现全民艺术普及职能,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提高省文化馆的知名度,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活动,在活动中构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本工程为辽宁省文化馆二层至四层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主要工程内容:二层主要工程内容为装饰工程,主要包含走廊及东、西方向的两个楼梯改造工程等;三层主要工程内容为装饰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水暖工程改造等;羽毛球馆(四层)主要工程内容为装饰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改造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 GB50016-2014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16

4.《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133-2012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3

12. 其它现行相关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工程技术要求:磋商文件给出的工程采购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其它文件,特别是根据现场勘察、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投标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和了解了工程的内容。

采用乙供甲控方式的,工程所用材料应按采购单位要求,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建筑材料需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使用,并需提供环保证明。如果有部分主要材料由于受设计方案等的限制,颜色、材质有特殊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购进该部分主要材料时须与采购单位、监理单位协商解决。

. 工程管理原则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要求、监理细则及经审核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并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

工程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临设位置划定后,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施工情况安排用地,设置可靠的临时围界,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做到:围界内临设搭建有序、材料设备堆放整齐、生活污水应做处理后再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消防设备齐备等,并服从采购单位监督和管理。建筑废料处理、取土要经采购单位指定。生产、生活场地在完工后恢复原貌,废料、垃圾等负责运出。

中标供应商必须设有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制定用电制度,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及设施,检查用电设备的完好,设置漏电保护。

中标供应商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认真作好成品保护,因管理、维护不善等造成损坏并引起费用、工期的延误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投标人不论成交与否,对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允许提供给与投标无关的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对外泄露。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和成交后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向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工作人员送礼、请客等不正当行为。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

实施时间:7月中旬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期限: 质保期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编制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工程的开始以合同内规定时间为准,其中不包括订货、运输时间。在工程开始前,中标供应商除按合同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相关文档外,须与相关负责部门就使用场地、供电、工作时间等方面问题进行协调,并得到负责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中标供应商根据工程进展须提前申请验收时间,按要求提交相关文档,配合相关负责部门的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中标供应商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通知包括中标供应商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中标供应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采购单位代表已批准,中标供应商可进行继续施工。

中标供应商在施工期间,采购单位和监理有权随时对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与合同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可随时要求停工改正直至合格为止。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按照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

在工程结束前,中标供应商除按合同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相关文档

外,还要提前通知负责部门其工程完工时间,完成后得到相关负责部门批准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方可撤离现场。

工程竣工未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以下承诺是投标人在成交后必须承诺执行的项目:

中标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建立协调统筹的综合计划。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为遵守监理单位认可的进度计划及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需的超时工作和额外劳务费用。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可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经理部兼职。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按规定做好各项文明施工工作,如原有及在建工程的外围护网、安全网的架设,生产及生活垃圾的及时清理、市容维护,并承担由以上工作未及时完成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每个分项工程的重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在施工前五个工作日报监理公司,经方案讨论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及全部施工工作应有足够的、有经验的技工进行,以便及时协商,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任何修改不得要求追加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馆(辽宁省青年宫)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莹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维修改造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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