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0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LG*******
2、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93,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4辆,采购预算: 1,293,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为5吨压缩式垃圾转运压缩车3辆,路面养护车1辆(详见采购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15 09:00:00至 2021-08-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拟派委托人必须是本单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企业须提供在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准许生产制造车辆的证明资料,提供3C证书。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5.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6.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自2020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05 17:00:00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特定资格条件1-2项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4)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08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
电话:********7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8日
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0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LG*******
2、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93,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4辆,采购预算: 1,293,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为5吨压缩式垃圾转运压缩车3辆,路面养护车1辆(详见采购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岚皋县县城垃圾收转运系统垃圾压缩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15 09:00:00至 2021-08-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拟派委托人必须是本单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企业须提供在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准许生产制造车辆的证明资料,提供3C证书。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5.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6.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自2020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05 17:00:00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特定资格条件1-2项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4)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08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
电话:********7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8号楼12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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