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义村、凌霞村“平安前哨”试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丰义村、凌霞村“平安前哨”试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义村、凌霞村“平安前哨”试点改造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义村、凌霞村“平安前哨”试点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 合同估算价:约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官林镇丰义村、凌霞村警务室的改造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 日~2021年7月1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3:30~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28号G幢301)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报名时请自带U盘。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公司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1月-202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9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
账号:510904695510202;
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
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投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外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 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60%,审计后付至审计款的80%,余款在一年后付清。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投标人须遵守宜兴市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所有投标人必须戴口罩,不能遵守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星期内乙方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与甲方签订合同、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顺延第二名中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6月28 日至2021年7月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高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胤尚
电话:0510-8796961313921316848
2021年6月28日
标签: 工程招标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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