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中央商务区四期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民生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的 中央商务区四期安置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大司马南路以东、圃园路以南、宣化南路以西、横二河以北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75万平方米,投资金额约2.1亿。
(3) 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
(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
3、本招标项目共发 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中央商务区四期安置房工程(含桩基、主体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路灯和绿化除外)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2) 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年龄在60岁以下(含),必须是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并提供人事部门签订的人事合同,同时一旦中标将实行押证管理。
业绩要求:担任过拟投标企业的类似工程(6万平米以上(含)住宅小区)的总监且已主体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监理合同或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带原件在开标现场备查。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http://www.rgztb.com.cn/uploadfile/
********164*****394.xls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明提示:①投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或挂靠。拟任本项目的监理组成人员(招标人要求的最低配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交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到2012年12月份 (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开标现场带原件,备查。②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7、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开始发布时间为2013 年 8 月 2 日。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3 年 8 月 16 日 9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邮箱(rgztb @126.com)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最高限价公布的时间及网址:2013年8月16日 16时后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rgztb.com.cn
9、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8 月 20日 9 时。各投标申请人须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6号窗口购买工程招投标资料信息费 200元/份,费用不退。
10、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 8 月 20 日 9 时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并在2013年 8月 20 日 9 时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时需提交购买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如皋市民生住房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