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富饶绿色幸福新双辽提供坚实保障。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市市、乡镇(街)河长及市、乡镇(街)警长进行公示。
附件:****************21910.docx">各河流市、乡(镇)河长、警长一览表
双辽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