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比选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机构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比选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办〔2017〕615号)精神,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单位汽车定点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机管函〔2021〕56号)精神,为保障市商务局机关公务出行需求,市商务局拟公开比选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为保证机关公务出行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3家定点租赁服务机构(车型:大中型客车、小型汽车),为市商务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公务车辆出行保障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市商务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为应急、安全等突发事件提供车辆保障服务。
(二)为市商务局承担的全市性招商引资、外事接待、各型会议及其它重大活动提供车辆保障服务。
(三)临时性工作需要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二、报价要求
意向参加本次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比选的相关机构,按照报价表内容填写车辆租赁服务报价(详见附件:4)。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相关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工作信誉及职业操守。
(三)具有公务车辆租赁服务经验及完备的行业规范。
(四)近三年在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加盖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参加单位的简介(含规模、业绩、人员等基本情况)。
(五) 参加比选申请书(附件3)。
(六) 申请单位响应文件详细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表。
(七)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六、比选方式
意向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依据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确认比选意向,向成都市商务局提交申请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现场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 比选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9:30。
(二) 比选地点:市商务局802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3号楼8楼)
八、其它要求
(一)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将比选文件带至现场并提交,未按时到达比选现场取消参加资格,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取消参加资格。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4


成都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租赁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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