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许昌卷烟厂办公文具、接待用品(茶叶)、低值易耗品、餐厅用品、保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JYC-CB-2021-01)
2021-2023年许昌卷烟厂办公文具、接待用品(茶叶)、低值易耗品、餐厅用品、保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JYC-CB-202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2021-2023年许昌卷烟厂办公文具、接待用品(茶叶)、低值易耗品、餐厅用品、保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JYC-CB-2021-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所投标段货物;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0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一、招标条件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针对2021-2023年许昌卷烟厂办公文具、接待用品(茶叶)、低值易耗品、餐厅用品、保洁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1-2023年许昌卷烟厂办公文具、接待用品(茶叶)、低值易耗品、餐厅用品、保洁用品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招标范围各标段招标物品的采购及售后服务;
标段 | 货物类别 |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第一标段 | 办公文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二标段 | 接待用品(茶叶) | ||
第三标段 | 低值易耗品 | ||
第四标段 | 保洁物品 | ||
第五标段 | 餐厅用品 |
2.3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甲方保留续签权利,每次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4交货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所投标段货物;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领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
4.4领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顺延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新合同,或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许昌卷烟厂内部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1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958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女士
电 话:13938585759 18539994955
邮 箱:fangdazx@163.com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在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1号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374-33519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8585759
电子邮件:fangda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0628104809874427851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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