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防火封堵及气溶胶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防火封堵及气溶胶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防火封堵及气溶胶灭火工程
招 标 公 告
九建招字〔2013〕425号
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工程经政府批准建设,现对该防火封堵及气溶胶灭火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与施工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防火封堵及气溶胶灭火工程;2.建设地点: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内;3.投资估算:约350万元;4.建设内容:垂直封堵防火墙系统及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等;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近3年(2010年9月~2013年8月)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50万元类似公共建筑的防火封堵工程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应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件(书)原件: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含安考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一项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完整复印件(含封面),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13日~8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整至17时整,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报名人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依法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方能正式参加投标。资审费300元。
建设单位:九江市文化馆
总承包单位: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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