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交竣工检测第JC-0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交竣工检测第JC-0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平阳县人民政府财政,招标人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竣工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new.zmctc.com/zjgcjy/ )、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在主线甬台温高速公路K1784+441~K1785+482(运营桩号)段增设A+A型双喇叭互通,改造高速公路长度约1.04公里,匝道长度约3.24公里。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4.662公里,起点与在建万鳌公路平交,在K1+328与现状104国道平交,在K2+155~K3+590设置互通上跨甬台温高速,在K3+884下穿温福铁路桥,终点与在建104国道西过境工程平交。连接线设计采用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17)轨道的设计速度为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工程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要求。

2.2 主要结构形式:全线设置互通主线及匝道桥梁1876米/12座,涵洞32米/4道,互通交叉1处,收费站1处,管理用房1处;连接线桥梁821米/3座,涵洞388米/11道,互通交叉1处,主要平面交叉3处。互通区小半径曲线桥采用叠合T梁,其余桥梁采用矮梁(按车道收费)。主线双向4车道,连接线双向6车道。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报告经交通运输主管部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在主线甬台温高速公路K1784+441~K1785+482(运营桩号)段增设A+A型双喇叭互通,改造高速公路长度约1.04公里,匝道长度约3.24公里。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4.662公里,起点与在建万鳌公路平交,在K1+328与现状104国道平交,在K2+155~K3+590设置互通上跨甬台温高速,在K3+884下穿温福铁路桥,终点与在建104国道西过境工程平交。全线设置互通主线及匝道桥梁1876米/12座,涵洞32米/4道,互通交叉1处,收费站1处,管理用房1处;连接线桥梁821米/3座,涵洞388米/11道,互通交叉1处,主要平面交叉3处。路基、路面、桥涵(含荷载试验)(不包括涉铁、绿化、交安设施、房建)等工程的交工、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等。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报价清单表。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试验检测招标设一个检测标段,即第 JC-0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级及以上或/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 月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与下面三行作为选项选择)。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疏港大道平阳县港航管理局大楼三楼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6室

邮政编码:325400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林先生

联 系 人:陈华、章柯

电 话:0577-58110969

电 话:0571-85156237

传 真:0577-58110969

传 真:0571-85151671

邮 箱:

邮 箱:

招标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文件 检测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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