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1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1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33号)、《2021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1〕114号)要求,现就2021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二、保障机制
为保障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办、政府办、区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新生入学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推进小班化教学,有条件的学校起始年级要按标准班额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不得编排56人及以上大班额班级。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做好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照顾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照顾根据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照顾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
(六)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或《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下同)地址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四、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玉州辖区公办中小学。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参照本方案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各中小学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对涉及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须经玉州区教育局民办教育股审批。
五、2021年玉州区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划定公布
玉州辖区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每年由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调研、划定与公布。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生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规模、生源变化和新建成学校的布局等情况,兼顾相对就近原则,划定2021年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制定《2021年玉州主城区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在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ylyz.gov.cn/)。
六、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的新生入学
继续做好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的新生入学工作,有效减轻城区学校的招生压力,凡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玉林主城区二环路以内的,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林主城区二环路以内有房产的,或者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均可以向第一实验初级中学提出申请,优先录取主城区学位紧缺学校的学生。
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各镇(街道)、村(社区)、各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发现有适龄儿童少年未到学校报名的,需及时启动“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其到学校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要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申请延缓入学。
(二)入学条件
1.A类:地段生。地段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并以户籍地为条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此日)前〕。
(1)玉州区有下列情况的地段生,如当年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进行统筹安排:
a.儿童少年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不满3年。
b.玉州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
c.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
(2)地段生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单位集体户须审核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非单位集体户不用提供);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提供)。
(3)初中地段生(包含地段统筹生)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2.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提供)。
③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证明材料;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等上述政策性照顾的相关材料。
3.C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根据住房性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C类)细分为拥有房产(C1类)和合法租住(C2类)。拥有房产必须实际居住,未入住的房屋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的依据。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且已实际居住,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2类: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及基本量化积分,学校对C1、C2类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儿童少年的户口簿(5分);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提供)(5分);
?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不一致的,以《居住证》地址为准)(10分);
?住房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拥有房产(C1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15分)。b.租赁房产(C2类),提供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赁合同(3分)、房东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7分);
?经商、务工证明,提供法定监护人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15分);b.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劳动合同和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等稳定就业材料(10分)。
加分项(10分)
①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3)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C1、C2类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入学办理时间、流程
1.网上报名。小学、玉州区第一实验初中(A类、B类、C类)、其它初中(B类、C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
(1)时间:7月22-30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在线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注:系统默认填报的入学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如果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7月31日至8月1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注:初中地段生填报注意事项
a.在玉州区内就读的玉州区户籍学生,按户籍地址升学的,不用网上填报(学生入学信息已于毕业前统一由毕业小学、教育局核验户籍地址并划分到相应的初中)。
b.在玉州区以外就读的玉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返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请于7月15日前带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指导中心登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户籍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到相对应的初中就读,不用网上报名(市直小学和玉东新区小学就读的玉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用返原籍地登记)。
2.现场核验材料
(1)时间:7月31日-8月1日
(2)地点:申请就读学校
(3)方法:网上信息填报成功后,自行打印《2021年玉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或《2021年玉林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核验和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由该学校审核后,把适龄儿童少年的信息录入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上报系统。
3.核实信息
(1)时间:8月2日-8月19日
(2)方式:学校通过走访、联系公安、房产等部门对新生提交材料进一步核实。
4.录取查询
(1)时间:8月20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或到申请就读学校咨询。
5.发放入学通知书、注册
(1)时间:8月21-22日
(2)地点:录取学校
(四)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八、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玉州区户籍在玉州区外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主城区)转学:原则上同城(主城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
3.其他情况转入: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
(二)转学办理
1.时间:7月31日至8月1日。
2.流程: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yz.yledu.net.cn)公告栏中下载《玉林市玉州区2021年中小学转学申请表》,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上报系统。
(三)转学查询
1.工作原则: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严禁新增大班额。
2.查询时间:开学第一周内。
九、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十、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对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力、听力、视力、自闭等类型),根据家长意愿可指导其到玉林市特殊学校申请入学,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70号)的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十一、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玉州区成立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研究制定本区域、本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学校新生入学进行审核。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学籍管理。国家已实行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政策。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并按照《玉林市玉州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做好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各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小学学籍信息采集(区直小学直接办理)。新生学籍必须依据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中心不予办理学籍。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新生入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民办学校参照做好招生工作。玉州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玉州区教育局入学工作咨询电话:0775-2825943
玉州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咨询电话:0775-2820221
玉州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75-2294166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玉州主城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17307753776
玉州区第二实验初级中学3880020
玉林市第三中学2829547
玉州区第四初级中学2890013
玉州区第五初级中学2827737
玉州区第七初级中学2831869
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2292005
玉州区第九初级中学2689090
玉州区南江第一初级中学3811505
玉州区南江苗园中学3838301
玉州区城西第一初级中学2090202
玉州区城西第二初级中学2082895
玉州区名山初级中学2678239
玉州区名山中学2290266
玉州区城北初级中学2360183
玉州区城北第二初级中学2360209
玉州区大塘镇初级中学2190276
玉州区仁东镇初级中学2533700
玉州区仁东镇第二初级中学2552613
玉州区仁厚镇初级中学2288129
玉州区第一实验小学2696065
玉州区第二实验小学3122441
玉州区第三实验小学2303963
玉州区第五实验小学2296189
玉州区城南实验小学2701102
玉州区金港小学2330132
玉州区万秀小学2330211
古定中心小学(指导中心)2822402
东成小学2822403
大北小学3116721
东环小学2811035
南观小学2822773
西就小学2822415
州珮小学2822407
东明小学2822416
新民小学2822413
大新小学2822410
城站学校2333712
迴龙小学2088465
环南学校3870658
南江指导中心3839440
南江中心小学3834409
东环小学银丰校区(镇忠逸夫小学)3896478
岭塘小学3885612
竹美小学3820711
新联小学3832165
城西指导中心230709
城西中心小学2080628
莲塘小学2667499
永上小学2661631
江岸小学2081646
林村小学2685243
名山指导中心2680038
名山中心小学2669169
东环小学万昌校区(旺瑶小学)2817352
绿杨小学2675969
城北指导中心2361801
平地小学2383329
大塘指导中心2190071
仁东镇中心小学2236241
仁厚镇中心小学22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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