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遴选公告(第五批)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遴选公告(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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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遴选公司的条件
1.获得国家批准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和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鼓励品牌生产厂家直接出具报价方案或直接供应;
2.需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总代理授权者优先;
3.参选单位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时间安排
1.遴选信息发布起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19日
2.遴选产品目录和相关说明资料工本费200元/份。
发售起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7日
发售地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0:00
递交地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特别提醒:没有领购遴选资料的不得参与遴选。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邮政编码:200072
电话:***-********联系人: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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