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电商产业园招商方案

忻城县电商产业园招商方案

为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20〕20号)、《忻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城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优化发展忻城县农村电商环境,全方位打造忻城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促进忻城县农产品顺畅上行,提高忻城县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结合忻城县电商产业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园区位置

忻城县电商产业园位于忻城县芝州一路东盘龙村三岔路口(原盘龙金街),占地约8000平方米。

(一)园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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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设施

1、商务洽谈展示、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类解决方案(运营部分)

商务会议室、数据展示中心、农残检测室、农产品溯源、3间公共直播间,产品接待室、培训室等。

2、县级物流仓配中心4000平方米、企业孵化区500平方米、线下O2O体验馆50平方米,冷库设备(水冷)768立方米。

二、招商对象

忻城县快递企业、忻城县电商企业。

三、优惠政策

(一)第一家报名入驻忻城县电商产业园的快递企业和电商企业执行第一档优惠政策:

场地租金第一年按2元/月/平方米,第二年按3元/月/平方米,第三年按6元/月/平方米优惠价格计算(租金每年可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在5%-10%的范围内上浮)。

(二)第二家及后面报名入驻忻城电商产业园的快递企业和电商企业执行第二档优惠政策:

场地租金第一年按3元/月/平方米,第二年按5元/月/平方米,第三年按7元/月/平方米优惠价格计算(租金每年可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在5%-10%的范围内上浮)。

(三)凡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则不受每年租金上浮条件限制。

(四)入驻企业线上销售忻城县农特产品可优先享受上行包装箱补贴。

(五)入驻快递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购置相关物流设备,购置的设备资产属政府所有,快递企业仅有使用权。

四、其他事项

(一)入驻园区需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二)物业费按每平方米0.5元收取(当地物业费高于0.5元/平方米的按实际价格收取;低于0.5元/平方米的则按每平方米0.5元收取),水费电费一屋一表,水费电费按忻城县相关部门规定收取(园区电损均摊)。

(三)园区各功能室免费对入驻企业开放使用;园区公共服务咨询台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园区配备7人专业运营团队。

(四)知名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五)该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忻城国信云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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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方案 招商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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