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医院荧光定量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盛京医院荧光定量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荧光定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委托,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项目(LNZC********411、LNZC********417、LNZC********415、LNZC********41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第一包 荧光定量PCR仪 1台
第二包 数字病理切片扫描系统 1台
第三包 石蜡包埋机 1台
第四包 石蜡切片机 4台
注:本项目共分4个项目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西侧)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企业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7)制造厂商授权;8)医疗器械注册证;9)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14日 -2013年8月20日(每日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1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机关楼(8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第三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第四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保证开标前有效到位。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项目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 ***-********
传真:***-********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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