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

招标代码:********040180
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政府业务会议纪要2013年1月25日第8期(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已在鞍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 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总长度3.69公里,绿化面积12.2公顷。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总长度5.8公里,绿化面积8.6公顷。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总长度3.94公里,绿化面积5.92公顷。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44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34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23万元

2.6招标范围: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

2.7工期要求:2013年9月1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8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2兼投兼中要求: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此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可兼投兼中,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可兼投二个标段但不得兼中。

注: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依据政府利益最大化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的拟中标标段。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允许承担资质许可所规定的3个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投标活动。


3.3.3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需要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完成缴纳工作;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后不参加此工程投标的,招标人将在一年后返还该工程投标保证金(不支付利息),该投标单位以后将不得参与鞍山市地区的类似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人:高向宁


电话:****-*******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鞍山分行

账号:139*****601*******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系人:洪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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