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9日15: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2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预算金额¥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瑞
项目联系电话182*****515
采购单位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队长****-*******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瑞182*****515

项目概况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1】第17号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1】第17号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车辆保险服务

1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4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④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6 月 29 日至2021年 7 月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 月 12 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8:00,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4@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99号

联系人:姚队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立娴 陈瑞

电话: 182*****515/****-*******

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29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④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不接受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99号        

联系方式:姚队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陈瑞18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瑞

电 话:  182*****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 保险服务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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